四年间2781人因贪贿被判有罪
12月26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会上传出消息,四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00件569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5亿元。 其中已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3516件3984人,决定起诉2987人,2781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侦查终结渎职侵权案件1339件1612人,决定起诉902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628人。
大要案件占总数过半
2003年年初到2006年年底,山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大要案件1824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35件,占立案总数的52.8%。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9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8人。
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司法不公等腐败问题。立案侦查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289件324人。立案侦查党政干部权钱交易的案件1143人;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135件157人。
同时,查处煤炭运销、城市建设管理、金融、医疗、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581件660人。
严查“保护伞”15人获罪
全省检察机关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四年间,共立案侦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2件22人,依法起诉18人,法院对15人作出有罪判决。
除黑恶势力犯罪外,还重点打击了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5038人,提起公诉35653人。
此外,检察机关还打击了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等。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99人,提起公诉1798人。
查办职务犯罪仍是重点
在会议上,省检察院制定了今后工作的重点。打黑除恶方面:严把批捕、起诉关。同时要改进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方式;防止经济犯罪方面:重点打击金融、财税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及其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