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纪委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在当前换届前后,要坚决抵制“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行为,对“跑官要官”的,除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外,还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买官卖官”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一是不准以“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搞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二是不准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三是要严格控制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不准用公款邀请各类演艺界的“明星”举办商业性文艺演出。四是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
不准以“拜年”、“联谊”等名义
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
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具体措施关心困难群众,特别是下岗职工和贫困地区、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救济和捐助的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积极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推动和谐广东建设。
《通知》强调,对于我行我素、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要立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春节前后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 粤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