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熊星星通讯员艾兴)武汉市物价局昨日表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物价部门将不再出台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武汉市物价局表示,“两节”期间不调价,是为了避免出现集中提价和涨价幅度过大情况。
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铁路、公路、水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客运票价和停车场收费的监管,并严禁借举办节日演出、庙会活动等名义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