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晶晶 通讯员 杨立军 陶陶金陵晚报报道监控录像里,2006年12月16日早上,南京某大学10号宿舍楼并没有任何陌生人出入,而楼里的一个男生宿舍却蹊跷地被“打劫”了。躺在地上,洪云的双手双脚被牢牢捆绑,脑袋上还有一个因撞击而鼓起的大包,而谁也没想到的是,事情的一切全是由这个18岁的大学生自编自演甚至自残的一场闹剧。 日前,因涉嫌盗窃罪,洪云一案正在玄武区检察院进一步审理中。12月16日早上8点,打开宿舍门,回来拿书本的钱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地上物品散落一地,4个人的桌子抽屉全部被打开,桌子上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而穿着棉拖鞋的同宿舍舍友洪云则被捆住了双手双脚昏倒在门口,口中被塞着一个购物塑料袋。钱峰发现自己放在床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移动硬盘不见了。在等待警察的时候,洪云慢慢回忆起来一些东西:“我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有人敲门,进来两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一个穿西服,一个穿浅色上衣,我以为他们是推销东西,就要他们出去,谁知道其中一个人突然抓起我的头就往墙上碰,我一个子就晕过去了,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赶来的民警带着洪云来到学校监控室查认嫌疑人,然而监控录像里看不到所谓的陌生男子出入,洪云不安的表情以及前后矛盾的证言,让民警产生了怀疑。经过几番询问,紧张的洪云终于挺不住了:“都是我干的。”“早上,等他们3个人走了后,我本来是在床上看书的,看到对面钱峰床铺上有台笔记本电脑,我就想着要把它偷来卖掉。”于是,洪云把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塞进了自己的包里,然后把包放到床尾靠墙的床单下。洪云想到“制造一个入室抢劫的现场,迷惑同学”,于是,他把各个抽屉抽开,把里面的东西翻了出来。然后,站到靠近宿舍门的地方,洪云先用电脑数据线捆住自己的双脚,再用另一根数据线打好一个小结,双手由背后伸入,之后,洪云将自己的右额猛地撞向门旁边的墙上,卧倒在地。“这不是第一次,半年前我也偷过我的同学。”洪云同时也交代称,今年6月,他也偷过一次,得手两个MP3和一部手机、一部数码相机。而那一次,洪云也“伪装”了自己:“同学报案时,我谎称自己被偷了5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赃款全部施舍给了乞丐
翻开洪云的卷宗,记者发现,洪云17岁就考入大学,其父亲是一名建筑承包个体户,可以说他的家境并不贫穷,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大二男生一再选择歪路走?昨天下午,也正是他进入看守所的第10天,记者见到了洪云(下称洪)。“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拿这些东西干什么用,可以说我根本不缺钱,”洪云向记者历数了他前次盗窃物品的处理办法,“数码相机到丹凤街卖了400元,手机卖到我们学校后街一个收手机的摊点180元。所有的钱基本上我都没有用,去新街口只要看到路上的乞丐,我就每人一次给50元。几百块钱几乎都给他们了。”记者:不缺钱为什么还要去偷同学的东西?洪:东西放进我包里就是比放他们包里舒服,看到别人有我没有的东西,我就难受不舒服。偷东西时脑子一片空白,后悔都是后来才有的感觉。记者:第一次盗窃的两个MP3后来是如何处理的?洪:我没有用,就放在包里,每天背着去上学。后来,我只要一打开包看到它们就难受,找个机会扔了。我也觉得自己心理有点问题,还专门去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咨询过,把我的情况以假设的形式描述给心理老师听。心理老师分析的结果就是:性格偏激,同时占有欲比较强烈。还开出了心理疏导的办法:多跑步和与同学交流。记者:咨询后,你照心理老师教的办法调整自己了吗?洪:跑步是跑了,但是和同学还是没什么交流,除了教室和宿舍,我基本上不见人。记者:什么时候觉得自己有心理问题的?洪:小时候看到别人有漂亮的东西,我就难受,一定要想办法弄到手。其实,这次进来对我而言是件好事,至少有了教训后,下次再想偷时,我就会想起曾经吃过的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