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李亚杰)
记者日前从监察部了解到,2006年以来,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共受理有关行政效能投诉10万多件,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行政效能行为3.8万多件,查处影响行政效能行为2.1万多件,组织处理1.1万多人。
严肃查处和纠正行政行为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是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以来,全国各级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各级监察机关注重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健全投诉受理制度,规范投诉受理行为,建立健全投诉受理规则和运行机制,整合信访资源,畅通投诉渠道。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省区市制定了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湖南制定下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湖南省涉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受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同时,各级监察机关还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完善相关效能建设的制度和程序,健全行政效能长效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