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防盗门一打开,我就进出两难。”近日,刚在海尚佳园小区买了新房的何小姐到新家转了一圈,谁知邻居家开启的防盗门,严严实实“封”住了自家门口。何小姐告诉笔者,邻居家推开房门时,如果自己家人碰巧出门,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则有可能被房门撞到。
何小姐主动与邻居协商,希望将门改成内开,不想遭到邻居拒绝,甚至因此发生了激烈冲突。何小姐称,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自己只好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方法。
昨天下午,笔者来到海尚佳园发现,小区内有4幢楼属于一梯四户的房型。2、3号的房门位于中央,1、4号房门则分别与其形成一个直角。笔者大致测量后发现,一旦2室的房门打开,则几乎将1室房门“封堵”,过道上也仅余出30厘米的宽度,人需侧身才能通行。
安装了外开防盗门的业主肖先生称,装修时也想过挡道问题,但考虑到内开门在安全系数上不如外开门,而且还占用室内空间,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外开。肖先生告诉笔者,他与邻居协商后,双方都选择使用外开门,并商议好在开门时尽量小心。
笔者从盼盼防盗门公司了解到,防盗门的内开与外开,在安全性能方面相差无几,只有在强行开门的特殊情况下,外开门较内开门才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物业:已下发整改通知
小区物业经理告诉笔者,小区内的4幢1梯4户的居民楼,按照房型原来的设计,业主都应选择内开式防盗门。他表示,按照小区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业主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格局,而且不得占用公用面积,妨碍他人通行。但如果邻居之间能够协商谅解,对于房门朝向,物业方面也不会进行太多干预。
而对于目前因防盗门开向问题引发的邻里争端,该负责人称,经过物业协调,已有六七户人家已经将外开门重新改装为内开门。物业也已对部分拒不整改的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律师:
防盗门挡道属侵权
“从本质上说这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上海千志律师事务所汪涛律师表示,根据临时公约的规定,外开的防盗门的确妨碍了他人通行,应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从相邻权角度看,选择外开门也属于侵权行为。他认为,邻居间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受侵犯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