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7日讯 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明确将从2007年起在全省广大农村推行“齐鲁惠农一本通”制度,把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为农户建立的账户,保证农民能及时、足额领到惠农资金。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涉农补贴政策,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建设,但目前涉农补贴发放工作还存在环节过多、滞留延压、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从2007年开始,各级政府将按照储蓄存款实名制要求,为每个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开立 “一本通”账户,实现“一户一折一号”,把全部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拨入这个账户,没有了中间环节,农民可直接领到钱。这是我省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的重大创新,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介绍,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的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经费以及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齐鲁惠农一本通”存折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农信联社统一设定格式,首次发放给农户的“一本通”存折不收工本费,原来已办理粮食直补“一本通”存折的农户,要加盖“齐鲁惠农一本通”专用公章。
实行“一本通”制度以后,农村信用社将按照财政部门拨款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分清条目,逐一拨入农户“一本通”存折。乡镇政府采取定点定时办法将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不能代领代发。对“一本通”账户,省里将实行信息化管理,把通过“一本通”发放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专门的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并实行全省联网。
《通知》强调,任何部门不准擅自更改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应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