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北京出台《新城开发法》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在北京新城规划建设中,建议政府出台《新城开发法》,规范新城的开发建设,并同时成立北京新城规划和发展委员会,协调新城建设。昨日,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苑焕乔给出了自己的研究建议。
苑焕乔目前参与了北京市规委关于城市功能转移的专门课题。在日前出版的《北京学研究文集》中,苑焕乔撰文称,北京在城区周边及郊区发展了许多新区和卫星城,如回龙观、天通苑、望京等新区,新小区虽然解决了人们的居住问题,但周边产业发展不均、生活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苑焕乔表示,相对于“卫星城”而言,“新城”的概念还是被普遍接受的。“我们在中心城区建设的新区不只是接受中心城辐射的卫星城,还应该是相对独立、具有综合性城市功能的新城。”目前,大兴、顺义、亦庄等10余新城的规划已陆续编制完成。苑焕乔指出,在各远近郊区建设这些城区时,除了疏散中心城区人口,相关部门也应更多地注意到当地综合设施的建设,及城市综合功能的形成,使就业、住宅和人口之间达到新的平衡。
其建议,政府应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新城选址、居民到新城居住,各种配套设施也要不断建设。
“在此过程中,以法制规范开发和建设行为相当必要,可将确定的规划思路以书面文件、法规形式确定,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制定《新城开发法》,并由市政府成立新城规划和发展委员会,专门负责新城规划及实施的前期工作,包括开发法的制定、监督实施等。”苑焕乔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