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2月27日专电 近日税务执法人员对石家庄20家房地产企业2003年到2005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应补税款8986万元。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石家庄市国税局负责20家房地产企业的检查。 截至11月20日,查出应补税款8986万元,其中:8家外商投资企业应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4355万元,12家内资企业应补企业所得税4631万元;应加收滞纳金1945万元;罚款628万元。
在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中,取得预售收入而不计税是主要问题,20家企业中有6家存在取得预售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在明知应纳税的情况下,采取不入账、转移资金、不申报等多种方式有意隐瞒预售收入,偷逃税款。
石家庄市国税部门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纳税档案,定期公布房地产检查情况。对查补税款拒不入库的企业,将向政府建议取消其今后在石家庄市承揽建设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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