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初装费,在广州整整收了10年,围绕它,也发生了不少争议。在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之际,记者回顾了它的前生今世。
燃气初装费一收十年
累计收取费用达14亿
1988年,广州正式启动管道燃气工程,最初启动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截至1996年,全市约有管道气用户25万户。 此后,整个管道燃气利用工程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煤气公司承担。为了解决煤气管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从1996年起,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由广州市煤气公司向管道燃气新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低层(9层及9层以下)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为3000元/户;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3500元/户。按照规定,市煤气公司对收取的初装费实行专户管理,并将其专款用于新增管道和调压设备的建设。截至今年,全市累计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已达14亿元。
今年年初:
人大代表询问14亿元去向
公众热切关注审计部门介入
今年年初,在广州市“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就管道燃气初装费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发出询问,追问“14亿管道燃气初装费到底去了哪”,并表示“管道燃气初装费应该予以取消”。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对这一问题给予极大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审计部门的介入。
今年3月
市市政园林局回应公众追问
称气价未理顺前不取消收费
今年3月1日,针对媒体的追问,作为全市燃气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召开新闻通报会,解释说广州的管道燃气在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督下,一直实行专款专用。在政府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煤气管网建设资金的不足。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人还表示,广州的收费标准并不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更高。多年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管网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并没有在煤气价格上得到反映。因此,为了保障全市管道燃气事业的正常发展,在管道燃气价格完全理顺前,不会也不应取消初装费。
今年5月
肇庆叫停收费引起热议
广州燃气初装费照收不误
今年5月,肇庆市某小区楼盘向业主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被当地物价部门叫停。消息传到广州后,引起市民热议,市物价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则分别作出反应,表示:在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收取上,广州的情况与肇庆有所不同。肇庆的管道气大多数为区域管道燃气,肇庆有关部门批复小区收取管道气初装费违背了省物价局的规定。但广州居民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是由市煤气公司代表政府直接收取的,区域性的管道燃气初装费也是由区域燃气公司收取的,居民们收到的发票都是燃气公司开具的,因此并未违背省物价局的规定。
10月25日
审计部门查出“违规”问题
4144万初装费被擅自减免
今年10月25日,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显示,至2006年3月,市煤气公司的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6个房地产企业多个小区管道燃气初装费,共4144万元,以及个别单位兴建的职工住宅管道燃气初装费167万元。
10月26日
市市政园林局解释审计结果
称减免初装费促进管道建设
今年10月26日,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对审计报告内容正式作出解释和回应。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煤气公司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全部实行了专户管理,没有挪作他用。从1999年开始,由当时的燃气行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出台有关文件,市煤气公司确实曾经对4000户以上规模的一些大型住宅小区房地产商实行适度减免初装费的优惠待遇。开发商得到的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他们开发的小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04年,市市政园林局全面停止了该优惠。
市市政园林局的解释说明引起了部分人大代表的进一步怀疑,他们表示,政府有关方面应该就哪些小区被减免了管道燃气初装费,以及当初免除初装费的法理依据向社会公布。
12月27日
省物价局正式发文叫停
燃气初装费终将成历史
今年12月27日,广东省物价局正式叫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该局认为,广东省一些城市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问题,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台的收费项目。然而,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入,这项收费的法规政策依据发生了变化,继续收取已不尽合理。因此,各地必须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收取的费用。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很快就将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