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2月27日电(记者王骏勇马杰)引起全国关注的江苏“民政局替死亡流浪汉打官司”一案又起波澜,一审败诉后,原告高淳县民政局日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和2005年,高淳县发生两起车祸。
今年12月18日,高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民政局不符合原告主体资格,驳回其维权诉求。
日前,高淳县民政局已向南京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为这两名死亡无名流浪汉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