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28日讯
(记者王绍兵)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向省三届人大常委会27次会议提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我省一些执法部门所需经费没有得到全额保障,将罚没收入与执法经费挂钩的现象在我省仍然存在,一些执法单位甚至将行政处罚权作为“创收工具”。
调查报告指出,当前,我省执法公正的财政保障体制有缺陷。有的执法部门以及承担部分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财政部门对此类执法单位按其罚没和收费上缴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经费,个别执法部门甚至基本上靠“罚款养人”,“收支两条线”在这种情况下变成了鼓励部门乱罚款、乱收费的合法掩护。一些执法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挑毛病”上,放在如何多处罚,从重处罚上。
“零负团费”现象开始反弹
又讯27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海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旅游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全省重复建设的热带动物园有10多家,并且还有几家正在筹建中。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认为,对旅行社非法承包、挂靠、转让经营权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不够,旅行社承包挂靠、非法转让经营权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到目前为止,旅行社基本不支付受聘导游劳动报酬、没有为受聘导游办理社会保险,导游主要通过带团拿回扣获取劳动报酬。低价恶性竞争、“零负团费”现象有所反弹。(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