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高校公安机构拉开脱钩序幕 明年将全部划归地方
法制网长沙12月27日电记者赵文明12月25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东湖派出所正式成立,拉开了全省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序幕。试点后,明年全省其他高校公安机构将逐步脱离学校保卫部门,统一划归地方公安机关管理。
“全省共有19家高校公安机构,长沙8所高校就有12个派出所。多年来一直由各校保卫部门负责管理,担负着保障校园治安的重要责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中元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确定,选择湖南农业大学原公安机构为试点,将其划归地方公安机关管理,推进全省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其他高校公安机构也将统一划归地方公安机关管理。
“在成立正规的行政派出所前,由于没有执法权力,高校的公安机构只能处理调解简单的民事纠纷,无权受理任何治安、刑事案件,同样也不具备处罚权。”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钟钢说。
体制改革后,高校公安机构将摆脱因历史遗留下来的管理所属问题,由政府机构接管成立的东湖派出所由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直接管理,编制为20人。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