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刘小娟通讯员桃李)珠宝公司刚刚试营业,就有2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被盗。昨日,“5·23”黄金失窃案的两名疑犯罗处德、罗文德在硚口区法院受审,面对公诉人播放的监控录像,两人仍坚称“没有盗窃”。
罗处德、罗文德均为湖南人,在深圳打工。公诉人指控:今年5月初,罗文德多次致电武汉硚口经济开发区长升路湖北金兰集团武汉金品珠宝有限公司,得知该公司5月23日试营业,两人伙同何某、朱某(均另处)乘飞机于当日上午10时许来汉。
11时许,4人来到该公司展示大厅挑选首饰,趁营业员不备,盗走黄金、铂金首饰800余克,价值20余万元。后4人借口资金不够抽身而退。当晚,该公司盘存时发现黄金被盗。6月10日武汉警方在深圳将罗处德、罗文德抓获。
面对检方指控,罗处德二人尽管承认案发当日曾到过案发地“购物”,但他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们没有盗窃。”以前在公安机关“供认不讳”,是因为刑讯逼供。
检方用证据驳斥了刑讯逼供说。公诉人当庭举证,案发当天该公司顾客仅罗处德等4人;案发两日后,罗处德存折上多了10万元,明显是赃款。
公诉人还播放了当日监控录像,人们清晰地看到:罗处德、罗文德两人为一组,罗文德作掩护,罗处德用右手拿出一捆首饰,拎起来”抖散“,左手放在下面,张开后迅速握紧,再放入左裤口袋,前后共有7次同类动作。整个过程仅11分钟。
罗处德二人尽管在录像中看到自己身影,仍称没有作案。其辩护人指出,“录像中看不到罗处德手中握的是首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他们应判无罪……”
昨日,来自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200余名师生参与了旁听。辩护人此言一出,台下一片哗然。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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