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记者采访奥运只需被访者同意
国台办颁布奥运期间台记者大陆采访规定
据新华社电 为方便台湾记者在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来大陆采访,国务院台办27日颁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李维一说,这个规定依照奥林匹克运动会惯例,为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即可;台湾新闻机构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大陆劳动服务机构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简化了台湾记者携带采访所需器材入境手续。
在答问中,李维一还指出,去年4月,台湾有关主管部门非常粗暴地、无理地终止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直接损害了这两家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工作,也连带损害了他们所服务的客户利益,更破坏了两岸新闻交流的发展。这件事情出来后,当即受到两岸新闻界人士的批评,特别是台湾新闻界不少舆论都给予质疑和谴责,让人印象很深的两点是:一、认为这是两岸新闻交流的倒退;二、认为这种做法落后于时代。此后,两岸新闻界不断呼吁台湾主管部门,尽快地恢复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
在回答台湾同胞如何获得北京奥运会门票的问题时,李维一说,经向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了解,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台湾地区的民众可以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其指定的代理商提出购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