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12月26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依照代表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终止无故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李云松、杨再华的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 该县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代表不作为而被免职的情况,在该县尚属首次。
据悉,2003年,该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人大代表198名,郭公坪乡选区的李云松、栗坪乡选区的杨再华就是其中两名。但是在参加过2004年举行的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后,李云松、杨再华两人没有向县人大常委会打招呼就外出务工,接下来一连两次没有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履行自己应有的职责,而且至今联系未果。
对此,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说:李云松、杨再华两人的行为无法体现人大代表应尽职责的神圣。2007年县乡人大代表即将换届,如果不及时对这样的情况作出处理,将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
对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委的有关负责人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应依法履行职务,自觉行使职责。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就是代表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不仅只享有荣誉感,更要有责任感。代表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席会议,严重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作者: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