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十二月二十八日电 湖南娄底“六·三0”特大涉黑案二十七日进行公开宣判。这个被告多达九十七人、判决书达四百八十六页的涉黑案,最终一审判处主犯刘俊勇等七人死刑,其他被告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团伙在湖南新化县孟公镇、西河镇一带反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刘俊勇通过控制被告人廖建伟、刘永华等人达到对其他人员的控制,形成犯罪人员较为稳定、金字塔型的犯罪组织,并利用当地部分基层公安民警的庇护不断犯罪,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该团伙共九十七人从事贩毒、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非法获利上百万元,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毒、抢劫等二十三项罪名,实施犯罪活动一百六十六次。
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告人刘俊勇地位最高,是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在组织中的地位仅次于刘俊勇。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判处,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七人死刑,同时向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附带民事责任,其他被告分别处以死缓、无期等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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