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9:01 东北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 苗颖 姜彦艳通讯员张国清)“大姐,你让我们看这个干啥?不是让我们卖服装吗?”小玲不好意思地问从老家九台市带她们到新疆的大姐王宏,她们看的是黄碟。“我们欠了洗浴老板的钱,看这个让你们学着‘干活’,要不他就不让你们回家。 ”王宏采取引导、劝说、限制行动等办法,把自己从老家骗来的11个女孩,带上了卖淫之路。
昨日,九台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王宏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王宏交代,她当时也是被迫卖淫。2005年8月份,年仅20岁的王宏经朋友介绍,来到了新疆一家浴池工作。在打工期间,老板强迫她从事卖淫活动。后来,王宏跟浴池老板说要回家。老板开出了条件,“回家可以,你必须给我再带些女孩来。”为了回家,王宏竟然答应了。随后,两人一同回到了九台市王宏的家中。
紧接着,二人就在九台市及永吉县等地农村,以招聘服务员卖服装为借口,招聘年轻女孩。从2006年2月到4月期间,共招聘了4次,先后把小玲等11名女孩拐骗到新疆。
刚到浴池,王宏等人就让这些女孩把手机交到吧台,接着就限制她们的活动,出入都有人跟随,还天天让她们集体观看黄片,女孩们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就这样,11名女孩被迫开始从事卖淫活动,挣的钱记账,每天只给她们20元,王宏还从中提取报酬。肮脏的勾当进行了半个月后,不堪忍受的小玲趁看管不严,从洗浴中心逃了出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王宏被抓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中国吉林网-新文化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