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28日讯(记者牟涛通讯员高坤)建昌街一居民在装修家时,敲掉了两堵墙,又把没做防水的房间改成了卫生间。今后,这样的“野蛮”装修行为行不通了。记者今日从刚挂牌成立的市房屋安全监理中心获悉,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必须按照房屋的设计用途合理正确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主体结构。
房屋使用及装修时对房屋进行改造,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习惯。然而,房屋安全隐患却很可能因此埋藏,市民对因改造引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为此,我市今年出台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商场、影剧院、宾馆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其所有人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此外,还规定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拆除的房屋,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报批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经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在治理期间或未恢复正常使用前,房屋所有人不得进行房产交易,不得出租、出借。同时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而拒不鉴定,或者经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拒不治理,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房屋所有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