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5年内社区就诊率超过50
%本报讯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由省卫生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6-2010年)》日前已发布实施。 其中提出,5年内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量的50%以上。
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在5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量的50%以上,大中型医院确诊病人及康复期病人转回社区继续治疗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该《规划》要求,城市卫生事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造与建设。新建和改建居民小区时,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新建和改建居民小区规划设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时,卫生部门参与设计,规划建设部门监督实施。新建的社区服务用房要重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核定政府补助数额。
该《规划》还提出,到2010年,每万城镇居民拥有全科医师2人以上。开展岗位培训和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95%,考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本报记者 王丽艳)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