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8日电(记者汤计、姚均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名女司机不久前因酒后驾车导致一名行人死亡。近日,这名女子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金瑞森28日提供的消息,这名女被告人姓张,现年25岁,被捕前是呼和浩特市某报社会计。
11月7日23时许,张某酒后驾驶无牌照的伊兰特小轿车,沿锡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火车站路口右转弯时,与自西向东行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小客车改变方向驶入非机动车道,将行人洪某撞倒当场死亡,造成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新城区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11月8日,张某被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依法刑事拘留。11月17日,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警方依法对张某执行逮捕。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酒后驾驶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车辆损失12759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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