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德文非法行医,钱孝芳、张艳非法行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一案,当庭判处陈德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钱孝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张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陈德文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于2001年至2006年4月间,先后为余某等38名病人或主术或指挥参与诊疗活动。2006年4月20日,余某因摔伤住进慎城医院,陈在明知余某伤情严重,自己无力救治的情况下,大包大揽,亲自指挥参与手术。在手术无望时,才紧急协调外院医生帮助救治,最后造成余某死亡;另外陈德文擅自行医,还造成多人伤残。其妻钱孝芳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于2001年至2006年4月,先后为22名病人开展诊疗活动。并且伙同只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被告人张艳,为不具备再生育条件的江店镇村民张某做输卵管复通手术,收取手术费2000元,严重破坏了计划生育国策。(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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