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 广告中宣传是“无烟”的油锅,在商场展示的效果也不错,可买回家一试,却发现是名不副实的产品。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是商场导购从中作怪,误导消费者。
前几天,刘先生在一家商场看到促销小姐正在推销一款“无烟锅”,并现场给顾客做试验,还拿出不少材料来证明其“既有利于健康,又有利于保持墙面的洁净”。 刘先生就当场准备买一个。不料,导购小姐却让刘先生直接汇款到公司购买,说这样可以便宜一些。根据导购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刘先生经过联系后,当天就有人将“无烟锅”送到他家中。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他发现还是有不少的烟冒出,只是比普通锅的烟少一些而已,根本不是广告中说的“无烟锅”。
发觉上当的刘先生要求退货,但对方称已经使用过了不能退。因为当时没有索要购物发票,又不知供货厂家,经过电话中的几次交涉,都没能解决问题。刘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供货商早已没有了踪影,所留的电话也成了空号。随即,工商执法人员到商场进行调查,证实这个导购小姐是租赁柜台开展促销,在宣传期间并没有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
工商执法人员就此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要听信导购人员的花言巧语,要索要相关的发票和联系方式,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方便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