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12月28日在北京联合发布《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并将于2007年2月1日正式执行。
资质标准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资质标准要求,2005年度企业按海关统计进口铁矿石总量必须达到70万吨及以上,自营进口量在30万吨以上70万吨以下的企业通过自行组合并达到合并进口数量70万吨及以上的,可合并申请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