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常宇通讯员赵杰昌)昨天,记者从沙坪坝区政府获悉:春节期间,沙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已正式划定,除市政府明确规定的7个禁放场所外,沙区的禁放区域为“一片三点”,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
“一片三点”是指:石小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杨路—渝碚路—天陈路—天星桥立交—天马路围合的城市中心片区(包括光能板材、双朝门板材市场在内),磁器口核心区、西物市场和小龙坎地区后山坡、解放坡、新民坡、下土湾地区以及各宗教场所100米范围内。
时间从2007年2月17日至3月4日的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市民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