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进出我市高速路的货车,车尾将陆续贴上40厘米长、灰黄色相间的反光膜。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队介绍,在夜间和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下行驶时,可给200米以外的后车以强烈警示,从而尽量避免大雾封路,预防和减少追尾事故发生。
执法队员发现,车辆后灯亮度不够,是造成追尾的一大祸首。比如一些货车进入高速公路之前,尾灯已被泥泞覆盖,灯光效果不佳,若遇大雾天气或在夜间行驶,后面车辆往往毫无察觉就“吻”上了。贴上反光膜,可增强警示作用,让后车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昨日,驾驶员刘军给自己的东风货车贴上反光膜。他乐呵呵地说,夜间行驶时,移动的“反光框架”还是一道亮丽风景,某种程度上能减轻疲劳。据悉,目前已有百余辆货车车尾贴了反光膜。
据了解,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改活动中,市高速公路执法队对行政处罚的项目和依据进行了清理,明确了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降低处罚金额。比如,机动车装载的货物散落到公路上的处罚有多项依据,最高可罚3000元。市高速公路执法队决定,视情况轻重而作出处罚决定——一般情况,处警告或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公路较为严重损坏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致人伤亡、造成交通长时间中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市高速公路执法队还公布了监督服务电话:89077770,全天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记者 何昌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