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12月28日,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调查数据公报显示,目前,我省残疾人占总人口比例为7.23%,其中,肢体残疾人数最多。
据公布,我省各类残疾人总数为495.9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占10.47%;听力残疾占24.26%;肢体残疾占32.24%;精神残疾占6.82%。
据了解,此次调查距离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已经有19年时间。与1987年那次调查相比较,我省残疾人口增加了202.9万人,残疾比例上升2.02个百分点。其中,肢体残疾比重有较大幅度上升,精神和多重残疾比重略有上升,听力言语残疾比重显著下降,智力和视力残疾略有下降。
据介绍,此次调查我省残疾标准和残疾评定方法都参照国际最新标准结合国情进行了修订,相对上次范围有所扩大,不仅重视生理结构,同时强调功能障碍和社会适应性,肢体标准新增加了四种残疾情况,这四种残疾情况,在我国现行的有关伤残标准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中已列入较重等级,将这四种残疾情况列入本次调查残疾标准,体现了对这部分存在特殊需要人群的关爱。
省抽调办的李运谦全程参与了此次抽调工作,通过与残疾人群体的接触,他们发现,残疾人在目前贫困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大。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称,针对目前残疾人存在的困难,他们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工作,帮助他们积极就业,减轻他们身心障碍,并在信息、交通、市政建设等公共产品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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