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慈溪市出台规定,对高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到慈溪市企业实习一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毕业生一定的补贴,以此吸引优秀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慈溪实习和工作。
慈溪市2007年接收实习的毕业生,要求是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毕业生愿意到慈溪企业工作。
根据规定,到慈溪实习的非慈溪生源毕业生,其往返(一次)交通费(火车硬座或汽车)将由慈溪市财政承担,企业提供免费食宿。实习结束后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慈溪市财政发给每人600元的实习补贴,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发给每人300元的实习补贴。提前结束实习(即实习时间不到1个月)的不能领取补贴。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