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元旦起开征垃圾处理费
特区内居民每户每月13.5元,特区外居民按排污水量每立方米0.59元征收
晶报讯(记者郑毅通讯员廖齐梅崔嵩)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今后,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卫生保洁费将分开征收,前者用于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借助供水平台代收费据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初汉介绍,《办法》通过委托供水企业按定额和间接计量相结合代征收垃圾处理费方案,借助供水收费平台代收垃圾处理费,并采用了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解决垃圾产生量的计量问题。刘初汉解释,之所以借助供水平台代收垃圾处理费,是因为垃圾产生量与用水量具有一定的正关联性,且其关联度相对较稳定,经测算,深圳每立方米用水约产生2至2.6公斤垃圾。同时,垃圾处理费与用水量挂钩,可以增强市民节水意识,促使高耗水行业企业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技术改造降低用水量。排污水量越多收费越多据了解,对一般自来水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污水处理费的同时代征收垃圾处理费;对自备水源用户,由城管部门另行委托区或街道办事处的环卫部门收取(具体征收标准见上表)。收费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刘汉初介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由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环节组成,深圳的卫生保洁费用于前面三个环节,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垃圾处理厂(场)内对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费用。政府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管理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后,深圳将在现有8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新建和扩建垃圾焚烧处理厂4座。单身公寓最少月交6.10元《办法》规定了收费减免措施和特殊措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以及福利院、养老院、残疾人企业,免缴垃圾处理费;以水为原料或使用高耗水技术工艺的工业企业,可向城管部门申请按实际垃圾排放量计缴垃圾处理费;出现水管爆裂、计量误差等原因而导致当月折算的垃圾处理收费额明显不合理等情况时,有关单位可向城管部门申请核减垃圾处理费;对于用水量小于2立方米/月以下的用户,免征垃圾处理费;对于一房及一房一厅小户型的单身公寓,经供水企业核定其每月用水指标为10立方米或15立方米的,按每月6.10元/户或9.20元/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对于多人聚居的集体宿舍,经供水企业按照每人5立方米/月核定用水指标的,则按照每人3元/月收取垃圾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