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困难户澳柯玛(600336)大股东易主,青岛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企发投”)收购澳柯玛集团所持1.79亿股澳柯玛股份,占总股本52.6%,企发投从托管身份摇身一变成为控股股东,以帮助澳柯玛尽快完成清欠工作。
今年3月份,青岛市中院裁定冻结澳柯玛集团所持2.07亿股澳柯玛股份;4月份,由青岛市国资委出面,将澳柯玛集团所持2.09亿股澳柯玛股票交由企发投托管;9月末,澳柯玛大股东澳柯玛集团被判10日内偿付占款10亿元,但是至今澳柯玛集团都没有还款。
澳柯玛昨日的公告称,企发投受让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澳柯玛股份1.79亿股,占澳柯玛总股本的52.6%,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每股作价2.85元。该笔交易所得5.1亿元将用于清偿集团对澳柯玛公司的债务,首笔款项2.1亿元已经通过青岛市担保中心以委托贷款方式折抵,剩余部分将由企发投在本月31日前以货币资金支付。该笔交易发生后,澳柯玛集团依然持有尚在托管中的2772万股澳柯玛限售流通股,占澳柯玛总股本的8.13%,鉴于目前集团占资清欠工作远未完成,所以不能排除企发投进一步增持澳柯玛股份的可能。
澳柯玛的清欠诉讼工作也再次取得阶段性成果,昨日又收到青岛中院判决书,澳柯玛集团被判自判决生效起3日内偿付澳柯玛下属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和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分别为3.61亿元、4855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共计852万元。昨天,澳柯玛下跌3.62%,收于3.4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