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明年1月1日开始,腹股沟疝和股疝手术将不再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支付,而是按病种来付费,交固定费用就行。
这是记者昨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腹股沟疝、股疝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中获悉的。
据介绍,采取按规定病种费用支付方式时,病种费用支付额分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参保人员自付额两部分,参保人员在出院时需按规定交纳自付额及不列入病种费用支付额的医疗服务费用;需要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而且无论实际费用高于或低于规定支付额,都要按规定的支付额支付。
该办法中规定,病种支付额分为单侧手术和双侧手术两个档次。以三级医院为例,除救护车使用费、病历费、取暖费、陪住床位费、超标床位费等5个项目的医疗费用外,参保人员进行单侧手术出院时只需交纳自付额1596元即可,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232元。如果实施双侧手术治疗的,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733元,参保人员自付218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