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各级地税机关地址、邮编、咨询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地址 邮编咨询电话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吉祥路46号 51003012366-2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诗书路9号二楼51012081903837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 广九大马路4号二楼 510100 81906802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水荫四横路110号 51007522366309、22366041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员村征收厅 广州市员村三横路新街2号51065522366386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龙洞征收厅 广州市龙洞东路一横1号 51052022366328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西华路98号51017081042024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 沅花西路1号51037581516006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广州大道南917号 51030089000208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 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2层 51070082376812、82376813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南岗税务所 黄埔区南岗镇沙步商业街二幢8号二楼(87中学斜对面) 51073582235392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长洲税务所 黄埔区金洲路575号二楼 51071582201026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所 白云区政通路47号 51040586556353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三元里税务所 白云区广花五路白云花园华益街5-7号 51041086328672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同和税务所 广州大道北2076号(富和花园)51051537372390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石井税务所 白云区石井镇石潭路246号51043086418515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人和税务所 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5号51047086459858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太和税务所 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41号51054087428001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江高税务所 白云区夏花三路483号 51045086205367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竹料税务所 白云区竹料镇竹料大道55号51054587446376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神山税务所 白云区神山大道西126号 51046086060565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钟落潭税务所 白云区广从七路988号 51055087405721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西区税务分局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东座一楼办税服务厅 51073082112589、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 广州开发区东区宏光路53号51076032350827、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分局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广州软件信息广场9楼51063038259404、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顺大道中1号永和发展总公司内51135632221080、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萝岗税务分局 广州开发区萝岗镇公路街53号51053082080884、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镇龙征收点 增城市镇龙镇镇龙大道75号 51136382879098、82112352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萝岗税务分局九佛征收点广州开发区九佛中路1201号(凤凰农贸市场斜对面)51055587489569、82112352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 南沙开发区金洲区金隆路28号51145884682860、22628316
单位名称地址 邮编咨询电话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南沙区万倾沙镇新兴路76号51146284945485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番禺区市桥东环路455号 51140084660012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大石税务分局 番禺区大石镇朝阳东路3号 51143034781999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钟村税务分局 番禺区钟村镇礼贤路1号 511495 34713816、34713818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南村税务分局 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51144234764298、84766112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石楼税务分局番禺区石楼镇沙浦路西一街6号 511447 84861459、84844331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石基税务分局番禺区石基镇荔新大道31号 511450 34560778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沙湾税务分局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5号511483 34876632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大岗税务分局番禺区大岗镇环镇西路21号 511470 84996996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东涌税务分局番禺区东涌镇东兴三路164号 511453 34900566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新华税务分局花都区新华镇云山大道35号 510800 86857132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雅瑶税务分局花都区新华镇秀全大道5号510800 86822200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炭步税务分局花都区炭步镇禅炭路 510820 86747511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赤坭税务分局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 510830 86841534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狮岭税务分局花都区狮岭镇杨赤线文明路侧510850 86933611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花山税务分局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中流溪合南侧 510880 86848629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花东税务分局花都区花东镇凤如路 510890 86763332、86764988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荔城税务分局 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西路42号 51130082629732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新塘税务分局 增城市新塘镇汇美丰华路1号511340 82698565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仙村税务分局 增城市新塘镇仙村大道511335 82935359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石滩税务分局 增城市石滩镇解放路6号 511330 82922570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三江税务分局 增城市石滩镇三江中山中路142号511325 82917312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永和税务分局 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新新中路44号 511356 82971327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中新税务分局 增城市中新镇风光路275号511365 82862882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派潭税务分局 增城市派潭镇榕林路14号511385 82821216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街口税务分局 从化市街口街凤仪西路一巷十幢 510900 87962848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鳌头税务分局 从化市鳌头镇前进中路103号510940 87875380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 从化市太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归路1号510990 87813777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 从化市温泉镇碧泉路一横二巷二号510970 87836133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良口税务分局 从化市良口镇510960 87852818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吕田税务分局 从化市吕田镇广新路18号510950 8785647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除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在2006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后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依法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各项所得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纳税人申报时报送填好的并附本人签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个税申报表》),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个税申报表》可以从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或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www.gdltax.gov.cn)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三、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前,纳税人可以邮寄申报或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大厅进行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后,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受托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附报委托申报协议(合同)。
四、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各级地税机关地址、邮政编码、咨询电话详见附件。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12366-2或登陆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咨询。广州地税网站提供各类针对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规定、申报表格、申报流程以及申报问题的解答,供纳税人在线查阅、下载。
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