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丛笑)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了湖南大学试行学分制的收费标准。
学校自2006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分80元;每生每年的专业学费=(学生完成学业应缴纳的学年制学费总额-规定学制的学分学费总额)/该专业的学制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