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蓓蓓特约记者陈世清)记者28日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自校车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目前有10名驾驶员因不具备条件,被有关部门勒令不得从事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所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应当身体健康,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有关负责人提醒,对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的学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校车的学校年检评比实行一票否决,连续累计3次的,将不予以年检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