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民王先生通过党报热线向记者反映:自己一个月前在我市某二手家电市场买了一台旧彩电,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意外———电视内部线路短路发生了自燃。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换,但是商家不承认彩电是在他们那里买的。 因为是二手家电,买的时候商家并没有给王先生开发票。由于没有相关的证据,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
我市的二手家电市场到底是什么状况?记者调查发现,许多二手市场上的旧家电都是通过街头小贩回收而来,由于管理相对较松,很多必须淘汰的“废家电”也混入二手市场,这些过了安全期限的家电被一些低收入市民购买后继续使用,旧家电超期服役现象十分严重。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解放路一家出售二手家电的小店。该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出售的旧电器大部分是街头小贩低价回收后倒卖来的。然后经过他们维修、改装后出售,有时候也直接卖给一些大的二手家电交易市场。据该店主介绍,买旧家电的一般都是进城打工者以及城市中一些低收入群体。
一名回收旧家电的小商贩说:“对于旧家电,不管好的坏的,用了多久的都收,再卖给家电维修店或二手市场,由他们进行修理、改装,然后出售。”
今年3月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规定,所有二手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未经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标志的二手家电,不准在市场上流通,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家电实行强制报废。但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少有二手家电销售商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由于二手市场的二手家电很多都是通过小商贩回收而来的,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其使用期限很多都无从得知。而且,部分旧家电根本就没有“旧货”标签,有的虽然有“旧货”标签,但标签上只是注明了产品的名称,对于产品的使用年限并没有注明。
业内人士认为,首先,由于没有保修期,二手家电的质量难以保障;其次,由于“超期服役”,旧家电功能下降,耗电量会增加,同时,“高龄家电”普遍存在噪声严重超标问题。长期从事家电维修工作的李师傅告诉记者,“高龄家电”使用不当就会变成“定时炸弹”,由于线路老化等原因,旧家电发生漏电、引起火灾的几率比新家电要大很多。他说,市民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使用过了安全期限的家电,消除旧家电带来的隐患。
本报记者 谭利明 摄影报道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