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装要得体不得接受赞助 郑州人大代表有了“纪律”
本报讯 (记者惠婷实习生廖璐)以后,郑州市的人大代表也有了如同小学生一样必须遵守的“守则”了。
12月28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
《守则》要求,每位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必须领衔或参与提出至少一件代表议案,或者是建议、批评、意见。
《守则》还对人大代表的着装予以限制。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加有关活动,着装应当整洁、得体,同时佩戴统一制发的相关证件。
另外,
《守则》特别规定了人大代表的一些“禁忌”。“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不得直接处理问题,不得干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案”,“人大代表对与个人和亲属有关的案件的审理工作应当回避”,“代表不得以代表身份从事与履行代表职务无关的活动或谋取不当利益”,“不得接受任何赞助或馈赠等。”
“像干涉办案之类的情况以前确实发生过,制定这个守则既是对人民代表的一种约束,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承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说。
柴清玉说,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行为没有具体规范,郑州出台代表
《守则》,是代表工作的创新,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该《守则》自12月29日起施行。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