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29日讯
(记者杜颖实习生方丹)28日上午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市民政局提出关于调高城市低保金标准的请示获得了原则通过,海口城市低保金明年1月1日起正式从每月221元调高至260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221元标准施行于2001年,5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
此次我市调高低保金标准的同时,还将低保受益面加以扩大,低保人数新增5500人,而我市全年在低保金发放等方面的投入也将达到2600万元左右。我市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265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到260元,能与这两条保障线相衔接。
据了解,2005年海口城市共有7082户、18056人享受了低保金待遇,低保金标准为月人均221元,发放低保金额1395万元,年人均约768元。
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提高
又讯28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我市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据统计,我市现有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595名。(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