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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在庭上 《西安晚报》供图
28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院再次开庭,终审裁定:维持安康市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约10时10分,被执行枪决。
精神病鉴定申请未被采纳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认定,邱兴华故意杀害11名被害人,故意伤害两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对于邱兴华的辩护律师提出的关于给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陕西省高院认为,邱兴华在被抓捕后,交代犯罪事实及为自己辩护时,均无任何异常表现,无证据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史,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
终审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
陕西省高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审理了邱兴华的案件,对于其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对于邱兴华上诉状中提出的被害人调戏其妻子的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结果不能证明被害人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曾经调戏过邱兴华的妻子。陕西省高院的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没有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驳回邱兴华的上诉,维持一审对于邱兴华的死刑判决。
自称“杀人偿命,我该死”
在庭审最后阶段,邱兴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在陈述中,邱兴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邱兴华说,“罪恶滔天,杀人偿命,我该死。”邱兴华在听到法院宣判时没有任何表情。
辩护律师对结果不意外
当邱兴华被押出法庭时,他的脚镣已经被卸下,取而代之的是专门给死刑犯使用的绑绳,在他的衣襟上用一块白色的小布条写着他的名字。在法庭外面,有记者问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吗?张桦表情严肃地说:不意外,对这个结果完全可以接受。
邱兴华临刑前说不后悔
庭审纪实
28日8时30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来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等候。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的庭审当地人几乎没人知道,似乎就是给闻讯赶到的记者开的。
进法庭:没和律师打招呼
9时5分,书记员高声宣布:“带被告人邱兴华到庭!”几十名记者纷纷起身离开旁听区域,拿着相机和摄像机冲向法庭入口。在闪光灯照射下,身穿深黄色大衣、戴着手铐和脚镣的邱兴华,面无表情地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记者注意到,邱兴华从进入法庭起就一直没和自己的两名辩护律师打招呼。
听宣判:一直在左顾右盼
9时10分,庭审开始。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一直左顾右盼,当他看见一名自己认识的记者时,使劲地向那名记者点头微笑,而那名记者也尴尬地向邱兴华点了点头。宣读判决书的整个过程中,邱兴华没说一句话。
在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记者们一直在拍照和录像,有几次,个别记者因为太靠近审判区域而被法警制止。
判死刑:听到结果后微笑
9时40分,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邱兴华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当听到判处自己死刑并立即执行的时候,邱兴华微笑起来。审判长询问邱兴华是否听清楚了判决结果,邱兴华回答:“听清了。”
上刑车:最后称“不后悔”
9时50分,邱兴华被押出法庭。一名在刑车旁守候的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现场立即安静下来,甚至连高声制止的法警也安静地看着邱兴华,邱兴华此刻笑着对那名记者说出了最后三个字:“不后悔!”然后就被押上了刑车。
案件回放
7月16日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被邱兴华砍死。死者中担任道观住持的熊万成双眼被挖,心、肺被掏出,且被下锅炒熟。
7月26日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邱兴华于8月19日晚落网。
10月19日 陕西省安康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
12月8日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在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辩护律师向法庭提请为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随后,5名法学专家通过网络发表公开信,呼吁给邱兴华作精神病司法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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