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
人民解放军着眼提高后勤保障效益,加强管理,推进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后勤。
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加强后勤法规和标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集供应、消耗、管理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对全军后勤标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增和修订标准制度200多件,制定后勤法规240多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2006—2010年,以下简称“十一五”),重点抓好后勤供应标准化建设,建立供应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后勤业务管理,全面规范军事经济秩序。严格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改善官兵物质生活条件。全军基本实行分餐制,部分建制营集中办伙。从2005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士兵伙食费标准,官兵饮食保障正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变。从2006年7月1日起,较大幅度提高了军人工资。全军士兵和空军官兵换发新式常服,军兵种部队换发部分新型特种工作服,部分驻西藏、新疆部队配发新型高原防寒服。
稳步推进后勤改革。坚持联勤机关三军合编、保障实体统管共用、供应保障统一组织的原则,在济南战区进行大联勤改革试点,向三军一体化后勤保障体制的目标迈出重要一步。全面推开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财务单一账户为基础、以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资金结算保障模式。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军人医疗得到重点保障,70%以上的军队职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住房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初步形成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实物供应与货币分配相结合的军队人员住房保障体系。
2004年10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军以下部队物资采购改革的通知》。军队现已基本建立总部、大单位、部队后勤三级物资采购管理体制和集中采购模式。“十五”时期,全军集中采购物资总金额达450亿元人民币,节约资金31.5亿元人民币,平均节支率为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