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新版普通护照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签发。此次启用的新版护照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及10年有效两种。为配合《护照法》的施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启用新版97-2版护照。 届时现行97-1版护照在国内停止签发。
按照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16周岁以下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延至10年。
新版护照分32页和48页两种,其中32页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签发。
按照新《护照法》规定,在到期前的半年内,可直接申请换发97-2版普通护照。同时取消以往普通护照延期的做法,仍在有效期内的97-1版普通护照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再延期。目前,新的护照收费标准还没公布,仍沿用原来的收费标准。
《护照法》大大缩短了法定办理时限,规定一般情况办证时限由原来的30天改为15天。对因合理紧急事由申请办理的,办证时限为7天。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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