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孙宇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将于明年六月一日国际儿童节那天起施行。
据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于二十四日下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并根据相关意见作了修改,形成修订草案建议表决稿。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说,法律的规定相对来说有些还比较原则,还需要一些配套的法规来保证其实施。据了解,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十几年来,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或者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新修订的法律出台以后,相信各地又会根据新修订的法律对本地的法规作出修改,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会出台相关的有关规定。
于建伟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社会法,一部综合性法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一部法律不可能对全社会各方面的职责都作出具体规定。处理好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始终是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注意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