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藏金的“非典型”贪官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王娟2006年,是中国大举反商业贿赂的一年,无论从规模上、方法上、还是其艰难程度上看,都可谓史无前例,故称之为“反商业贿赂元年”。据商务部统计:商业贿赂最难根治的痼疾之一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 反腐利剑所指,“隐形”五年之久的惊天贿案今年4月在广东省疾控中心爆出,挖出窝案10宗,涉案金额高达2200多万元!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首当其冲”。他曾是一名学者型的“抗非功臣”:在国家和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两部,为广东省的免疫工作作出重大贡献,并于2003年荣立广东省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三等功。他又是一个“非典型”贪官:职位不高,却大肆收受贿赂;面对巨额金钱,却终日惶惶不安、看着钱发呆,不敢存进银行、不敢挥霍,而是将其藏匿在一套租来的房屋里,直到钞票发了霉……
一封匿名举报信牵出的窝案
2006年4月初,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收到一封语焉不详的匿名举报信,信中称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某些人”可能在采购疫苗的过程中收受了巨额贿赂。经过检察机关的认真排查,省疾控中心受贿“窝案”渐渐浮出水面。2006年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日,罗耀星早早地待在办公室里。第一个进来的不是他的同事,而是一群穿着制服的陌生人。经过一轮与检察官的“斗智斗勇”,从一开始几万元的受贿事实,到后来的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罗耀星竹筒倒豆子般全部供认。
疫苗供应商眼里的“财神爷”
一切最初的起因源于省卫生厅的一场座谈会。2000年初,广东省疫苗供应商座谈会在省卫生厅召开。为了遏制疫苗市场混乱无序的现象,规范疫苗管理,会议宣布了一项重大决策:疫苗供应商以后不能私自向各市县出售疫苗,所有的疫苗供应统一由省疾控中心进行调配,再逐级分配给各县市。会上,省卫生厅领导把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介绍给了供应商:“以后,全省各种疫苗的推广、采购、销售以及审核贷款回笼和支付工作将由罗耀星同志负责。”此言一出,所有的供应商立即瞪大眼睛牢牢地记住了这个身材微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年轻人:罗耀星———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他们今后的“财神爷”!省卫生厅的这项决策实际上意味着,罗耀星对全省疫苗的采购、推广和质量评价都是“一锤定音”。事实上,罗耀星也没有让这个权力“旁落”。在高档酒店的饭桌上,供应商们与罗耀星的关系在推杯换盏中逐渐亲密起来。一次次的奉送,一次次的“笑纳”,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伙同“下属”收受上海、长春、北京、兰州等地4家疫苗经销商的69次贿赂,总金额高达1118.5万元。
望着床下一扎扎现金发呆
罗耀星每次受贿都要求对方给现金。最初,他把钱放在家里,后来,钱越来越多,家里终于放不下了。罗耀星不敢存入银行、不敢乱花,思来想去,效法“金屋藏娇”,做出惊人之举。他在海珠区新鸿花园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在房价高涨的年代,别人租房子是自己住的,罗耀星租房子是给钱“住”的。他像老鼠搬家一样,今天一点儿,明天一点儿,把钱一扎一扎捆起来,用黑色塑料袋装好,搬入“金屋”。后来,侦查人员在搜查时发现,房子根本无人居住,里面只放着一张床,别的家具一件也没有,床底下放着一扎扎的钱,整整1200多万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千万富豪”罗耀星其实非常“抠”。金钱对于罗耀星而言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购买物品的作用,只剩下对其占有之后的满足感。他拿着这些钱舍不得花、也不敢花,表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吝啬,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一般。钱被转移到“金屋”之后,罗耀星一星期要去好几次,每次都在那里一声不响地坐着,望着那些用黑胶袋装好的上千万现金发呆。这种习惯,一直维持到案发前不久。罗耀星不仅一人贪腐,还带动下属一起“发财”。同样被巨额回扣“拉下马”的还有罗耀星的“下属”蔡汉港,蔡汉港受审时声称是“受上司指使受贿的”。据悉,因罗耀星一案,省疾控中心先后牵扯出受贿案10件10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目前,另外9件案件也相继进入审判阶段。2006年8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
[人物档案]罗耀星
39岁,广东梅州人。原任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受贿1118.5万元,2006年8月3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罗耀星语录
关于满屋现金:“我也没想到有这么多钱在那里,本来每次收钱都是放在家中保险柜里,但后来见到实在太多了,心里开始害怕了,又不敢存入银行,便存入租来的出租屋里。”在法庭陈述:“我犯了这么大的一个错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很后悔,很对不起我的亲朋好友对我多年的关爱,我个人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多谢我单位领导、同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请求法官轻判:“看在我曾经给单位作出杰出贡献,又有立功,还有糖尿病的分上,请求法院能减轻处理,减得越多越好!”
点评
“隐形”五年的受贿案
作为商业贿赂中最为典型的痼疾———医药回扣最为百姓痛恨,也最难根治。罗耀星受贿案是一起十分“简单”的案件,作案手法简单,侦破过程简单,案件审理也简单。从检察机关今年4月25日开始侦查到法院8月31日一审宣判,仅仅4个月。然而,一宗被办案人员称为“手段并不高明”、“情节并不复杂”的腐败案件却“隐形”长达五年之久。五年来,罗耀星的受贿行为一直在持续发生着,其间,他甚至没有接受过一次调查。直到受贿五年之后,全国掀起反商业贿赂的高潮,这宗案件才因一封内容并不具体、并未提供证据的举报信而被查处。广东元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阳认为,罗耀星案能够最终被揭开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不是国家反商业贿赂的呼声强劲,如果不是医药领域成为反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如果不是办案人员主动出击展开调查,那封语焉不详的匿名举报信不一定能够揭开这个捂了5年的盖子,罗耀星受贿案也极有可能继续“隐形”下去。
治理商业贿赂要打破垄断
案发之后,众多专家认为,广东省高度集中的疫苗采购体制给了罗耀星大发“垄断财”的机会。好在“垄断”已被打破。卫生部去年4月份公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条例》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有限地放开二类疫苗流通市场,对于计划免疫疫苗外的二类疫苗,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可向疫苗生产企业或经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购买。省级疾控中心垄断疫苗供应,通过系统内层层加价销售、赚取巨额流通差价的时代宣告结束。这表明,疫苗领域的“隐形腐败”将失去栖身之地,像罗耀星这样大发“垄断财”的特权分子将失去“财源”。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的黄定威说,事实上,大量的商业贿赂案件都发生在垄断行业之中,受贿者手中掌握着绝对垄断的权力,处在一个稳固的“利益圈”的中心,因此,不少商业贿赂的当事人都能“隐形”腐败多年。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岑艳红认为,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在于打破垄断,让“隐形”在其中的利益主体逐一现身,参与市场竞争并接受群众监督,只有这样,商业贿赂才会无所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