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29日电(记者刘非小)
29日下午,湖南衡阳市监察局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对14名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况,并对12个县市区和市煤炭局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市长督办令。 耒阳市东湖圩乡乡长罗某被行政记过。
12月6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现场执法时,发现他不按规范要求炸毁非法小煤窑,只是“作秀”式地炸了路边一个小工棚。
29日通报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14名党政干部分别是:耒阳“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耒阳市泗门洲镇党委书记伍某、镇长张某、党委委员刘某,耒阳市煤炭局党组书记李某、副局长谢某受到免职处分;裕民煤矿“12·13”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裕民煤矿矿长刘某受到免职处分;常宁市盐湖镇因对非法煤矿生产制止整治不力,该镇镇长刘某受到停职检查处分,企业办主任周某受到免职处分,国土执法队队长阳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耒阳市东湖圩乡因对非法煤矿生产制止整治不力,该乡党委书记谭某、乡长罗某、乡政协联工委主任段某、党委委员贺某、副乡长何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