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热线消息 28日本报A13版《女乘务员连遭殴打致伤》一文,引起读者较大反响,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对受伤女乘务员表示同情,并对司机放走打人乘客的做法进行质疑。
司机称受到打人乘客的威胁,并考虑全车乘客安全,才放走打人者的;受伤的女乘务员则称“司机在撒谎”。
29日上午,记者在山东交运集团高客公司运输部刘坤部长的安排下,见到了驾驶员张洪涛。
张洪涛说,乔影为何遭乘客殴打自己并不清楚,因为他当时下车去前方查看堵车的情况,返回的路上才发现一名女乘客和乔影撕打在一起,他立刻上前拉架。
张洪涛表示,车到济南西下高速后,几名乘客来到驾驶座位旁,强行要求停车。一个男的一只手摁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去抓方向盘。无奈之下,张洪涛停车打开车门让他们下了车,一起下车的还有几名乘客。
“我当时是考虑到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才放的人,放走打人者后,我给刘部长打电话汇报了情况。”张洪涛说。
针对张洪涛所说的受到威胁,被打者乔影称“他在撒谎”。“打人者根本没有动司机,是司机主动打开车门放走乘客的。”乔影说,自己曾质问司机为什么放走乘客,司机没有回答。
乔影的姐姐乔含介绍,事发后她和哥哥给刘部长打过电话,但刘部长表示“回到车站妥善解决”后,他们也就没有在高速路口等人,而是来到车站等候汽车,但车到后发现打人乘客早已下车。
律师认为,司机在此事件中的责任大小,取决于受威胁程度。
驾驶员张洪涛在驾车行驶到高速公路济南西出口附近时,打开车门将殴打乘务员乔影的几名乘客放下了车,对此驾驶员应负多大的责任呢?济南康桥律师事务所李震仲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驾驶员应负责任的大小,主要看他是在什么情况下放的人。
李律师表示,如果驾驶员当时是主动停下车,打开车门让参与打人的3名乘客下了车,为追究打人乘客的责任带来困难,同时也为受害人维权带来困难,导致受害人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驾驶员就必须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而如果驾驶员当时确实受到了威胁,就要看他受威胁的程度,看他受威胁后如果坚持不放人可能受到的伤害,和乘务员已受到的伤害相比孰轻孰重,以此来断定他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
被打女乘务员希望好心人能出面作证。
由于客车到站前打人乘客早已经下了车,到站后车上的其他乘客又都立刻散去,导致此事件中除了乘务员乔影和司机张洪涛外,目前没有第三者作证。
乔影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当天乘坐客车的其他乘客中,能有人站出来为她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