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住房贷款暂不纳入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记者昨日获悉,明年1月15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出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称自动还贷)。据悉,厦门将成为福建省首个推出自动还贷的城市。
减轻还款经济压力
据介绍,明年1月15日起,在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简称委托人),均可到建行网点申请办理委托自动还贷业务,并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从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的次月起,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将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每月直接从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用于还贷的代扣账户内,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将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经济压力。职工不必每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审核和资金划转手续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据统计,一笔20年期的住房贷款,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后,职工将可减少到该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审核手续19次,减少到银行办理划转住房公积金资金手续19次。
商业性住房贷款暂不纳入
据了解,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将不能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具体包括:购买非本市住房的、非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偿还的贷款部分或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尚有逾期的,以及虽是贷款人,但对所购房屋没有所有权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自动还贷先在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试行,归还住房贷款的种类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暂不纳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自动还贷的试行情况,在2007年陆续将自动还贷业务扩大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及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等6家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同时将归还住房贷款的种类覆盖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