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卫华通讯员王云林)前天晚上,金建出租公司三分公司安全队长兼副经理赵伟醉酒驾车被丰台交通支队夜查民警拦下。昨天,赵伟被行政拘留,金建公司称将对赵伟“严肃处理”。
前天晚上,丰台交通支队民警在南四环公益桥东设置夜查岗。 21点40分,夜查民警拦下一辆捷达车例行检查,酒精检测显示,司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毫克,属醉酒驾车。
当民警让司机出示驾驶本并在检测单上签字时,该司机却说“我没有驾驶本”,并拒绝在检测单上签字。这名司机下车后不停打电话,在桥下乱转与民警周旋。他还反复说“车不是我开的”,并说坐在副驾上的夏某才是司机,而且夏某是警察。这时,自称警察的夏某拒不配合,还和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之后,民警将两人带回大红门交通队。民警查档发现,夏某根本不是民警,实际上目前待业在家。而司机虽然承认自己和朋友在“南国水乡”喝了酒,但仍拒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并告诉民警他“没有工作单位、离异”,以此阻止民警与他的单位和家属取得联系。后经民警调档查询,发现该司机叫赵伟,是金建出租公司三分公司安全队长兼副经理。
昨天零点左右,赵伟的单位领导赶到交通队。对于赵伟的行为,该名领导表示惊异,连称“一定吸取教训、严肃处理”。凌晨4点,丰台交通支队对赵伟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吊扣驾驶本5个月、拘留10天的处罚。
昨天,记者多次致电金建公司交通安全部,询问该公司对赵伟的具体处理方式。但该公司人员以“不知道”、“领导不在”等理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