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覃波)利用管理学生存包柜租金的职务便利,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事务科原工作人员车刚将公款12万元装入自己腰包。近日,海淀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车刚有期徒刑一年。
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间,车刚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后勤处事务科工作时,利用自己负责收取、管理学院学生存包柜租金的职务便利,先后40余次挪用存包柜租金共人民币12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认为,车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鉴于他主动向单位领导坦白其挪用公款的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其挪用的公款已经全部退还,故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