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1海口12月29日讯(记者郑全策)今天,本报推出一组“讨薪大行动”的报道,引起极大关注。近20名读者拨打本报冬日温情热线反映,他们讨要很久无法讨回欠薪。
在帮忙讨薪过程中,记者发现讨薪困难有多种原因:只凭口头协议或者只经朋友口头担保就开始工作;欠薪时间过长无法找到工程负责人;工程转包多次,各转包人相互踢皮球,这3种原因造成的欠薪很难讨还。
今天,余先生反映,他在海口市保税区一工地承包工程,工程已经完工近一年,但1万多元工程款一直无法拿到。记者进一步询问,得知余先生只凭朋友介绍,在朋友的担保下就开始施工。他手头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在工地承包过工程。
在此,本报提醒各位打工者或工程转包人员,在工程完工之前,一定要签合同,或者要拿到工程结算单和工作记录,以免在追讨工钱时无法核查。
法规链接
今年,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方案》 ,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一)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对农民工要实行“同工同酬”,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大监控管理力度,对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清理历年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200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执行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的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被列入不诚信名录的建筑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投标,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