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勇)建筑单位要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中存储“旗下”全体农民工不少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工资保证金,农民工权益明明白白写在建筑工地的告知牌上……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建设厅日前对全省13个省辖市、52个县(市)进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各地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良好,检查中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
检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全省各地普遍落实。苏州、南通、淮安、南京、泰州、镇江、扬州、盐城、连云港、宿迁等10市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常州、无锡两个市实行了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全省有40个县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占县(市)总数的77%。被查工程中有116个交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占被查工程总数74.3%。
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也得到较好落实。被查工程的96.1%设有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内容齐全。此外,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得到实行。全省共发放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140万册。被查工程中有149个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占被查工程总数的95.5%。“三项制度”实行以来,江苏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秩序有了根本好转,施工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民工依法受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这也确保了全省农民工2007年“两节”能及时拿到“血汗钱”,回家过个好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