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并轨不会影响外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法明年一旦通过,最早有望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确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率确定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两法合并”改革将解决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不会抑制或影响外资进入中国。